江苏科技大学“城市更新与碳中和”微专业(第四期)招生简章
来源:土建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10 10 次浏览
江苏科技大学“城市更新与碳中和”微专业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紧跟城市更新与碳中和技术发展需求,依托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优质的教研团队以及“砼心”联盟、“砺能”产教融合平台成员单位工程实践技术团队,借助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国家一流专业平台以及合作单位工程实训平台,培养面向城市更新与碳中和领域的跨界、创新、应用型复合人才。
培养目标:
以城市更新与低碳设计为切入点,通过对城市更新、碳中和、建筑减碳技术、零碳建造、数字化城市运维等专业领域的学习,培养学生碳中和背景下城市更新相关设计、施工、管理能力。学生在结业后,达成以下培养目标:
1.具备高尚的品德情操和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工程师基本素养、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意识、科技攻关意识。
2.形成跨土木、建筑、管理等学科为主体的综合知识体系,深刻认识并形成低碳技术在可持续城市研究、低碳融合建造、低碳城市系统集成、工程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基础。
3.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低碳理论在城市更新领域实践的技能,具备面向城市存量时代低碳运维的专业素养基础。
4.具备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作能力,能在职业生涯中实现低碳城市集成技术应用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面向全校工科专业大二、大三在校生自主选择修读。
先修要求:
大二学生:已完成《大学英语2》、《高等数学》、《程序设计语言》、《工程图学》课程学习。
大三学生:已完成《大学英语4》等课程学习。
招生计划:60~80人/年(含茅以升班学生)。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学期与学制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授课学时 | 实验学时 | 上机学时 | 实践学时 | 课程性质 | 修读学期 |
1 | 56040001b | 城市更新与碳中和概论 | 2 | 32 | 32 | 必修 | 1 | |||
2 | 56040002b | 城市更新低碳规划及设计策略 | 3 | 48 | 32 | 16 | 必修 | 2 | ||
3 | 56040003b | 碳中和与零碳建造 | 2 | 32 | 32 | 必修 | 2 | |||
4 | 56040005b | 城市更新工程项目管理 | 2 | 32 | 32 | 必修 | 3 | |||
5 | 56040006b | 城市数字化运维 | 2 | 32 | 32 | 必修 | 3 | |||
6 | 56040004b | 城市更新工程技术 | 3 | 48 | 32 | 16 | 必修 | 4 |
学制:2年;学分:14学分;学期:四学期。
第一学期开展城市层面专业基础课程,包括“城市更新与碳中和概论”;
第二学期开展城市低碳设计的专业课程与实践教学,包括“城市更新低碳规划及设计策略”“碳中和与零碳建造”;
第三学期开展城市低碳管理、数字化运维专业课程教学,包括“城市更新工程项目管理”“低碳城市数字化运维”;
第四学期开展城市更新工程技术的专业课程与实践教学,包括“城市更新工程技术”。
五、学习证明
学制与证书授予规定及学分要求:学制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离校前,合格完成课程学习不少于14学分。
经学院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审定,由学校统一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修读学生可自行申请退出,经开设学院审核同意后退出。退出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按相关要求可申请替代冲抵主修专业的任选课学分。
六、收费标准
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核定标准执行,80元/学分。学生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学生因各项原因终止或自愿放弃微专业修读,可按未修课程学分所占比例退还学费。
七、咨询及报名方式
电话:文老师 李老师84441228
地点:船建楼466室
QQ群:1127073966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请有意修读江苏科技大学“城市更新与碳中和”微专业同学填写报名表发送至联系人,学院后续组织审核及面试工作,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2026.10.1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