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智能材料与建造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土建学院 发布时间:2025-09-12 10 次浏览
一、专业简介
“智能材料与建造技术”微专业主要学习智能材料及其建造方法的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接受智能材料制备、组织分析、性能表征、智能化结构、增材制造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智能材料的成分、组织结构、制备和加工工艺等与性能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律,具备开展智能材料基础理论研究、材料设计与性能优化、建造工艺开发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该微专业依托江苏省土木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等省级平台,以及镇江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镇江市建筑产业化设计研发基地、镇江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实训基地和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能力实训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围绕材料、力学、建造等领域,培养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服务、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微专业以土木工程学科为基础,培养学生在材料、力学、建造等方面具备扎实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智能材料的设计原理、工艺开发、性能测试及其在智能制造、智能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等领域中应用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针对部分智能制造领域所需的关键材料和结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相应研究和攻关的能力。学生利用业余时间修读本微专业课程,达到以下几方面结业要求:
1.掌握智能材料与建造技术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现状与变化趋势,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
2.具备与智能材料设计与制备、智能建造技术等相适应的业务动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材料制备与改性、性能表征、组织分析等技能,能够熟练完成工程材料制备、性能测试与分析、新型建造技术等领域的创新实践。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面向全校工科专业大二、大三在校生自主选择修读。
招生计划:30人/年。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学期与学制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性质 (必修 选修) | 建议修读学期 | |||
授课 | 实验 | 上机 | 实践 | ||||||
1 | 智能建造概论 | 2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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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1 |
2 | 工程材料基础及其智能化设计 | 3 | 48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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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2 |
3 | 工程材料增材制造技术 | 2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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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2 |
4 | 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材料 | 2 | 32 | 3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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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3 |
5 | 机器学习基础与材料性能预测 | 3 | 48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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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必修 | 3 |
6 | 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 | 2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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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4 |
| 小计 | 14 | 224 | 206 | 2 |
| 16 | —— | —— |
学制:2年;学分:14学分;学期:四学期。
第一学期开展智能建造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智能建造概论”;
第二学期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与教学,包括“工程材料基础及其智能化设计”、“工程材料增材制造技术”;
第三学期开展材料智能分析方法专业课程教学,包括“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材料”、“机器学习基础与材料性能预测”;
第四学期开展智能结构专业课程与实践教学,包括“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
五、学习证明
学制与证书授予规定及学分要求:学制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离校前,合格完成课程学习不少于14学分。
经学院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审定,由学校统一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修读学生可自行申请退出,经开设学院审核同意后退出。退出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按相关要求可申请替代冲抵主修专业的任选课学分。
六、收费标准
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核定标准执行,80元/学分。学生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学生因各项原因终止或自愿放弃微专业修读,可按未修课程学分所占比例退还学费。
七、咨询及报名方式
电话:马老师、李老师84441228
QQ群:663102822 (专业相关问题)
地点:船建楼464室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22日
请有意修读江苏科技大学“智能材料与建造技术”微专业同学加入QQ群后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