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学生获得学分数清查及相关学籍处理工作通知
来源:土建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20 968 次浏览
各学院,张家港校区: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标准学制内的学生,若一学年内获得的学分数低于22(不含22),学校对其给予退学预警;退学预警只限一次;退学预警后在校学习一学年所获学分数仍低于22,则予以退学。
就以上政策,现启动2019-2020学年学生获得学分数清查及相关学籍处理工作。各学院应于10月29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向教务处上报相关学生的《退学预警表》、《处理退学学生审批表》。《处理退学学生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请附上院办公会关于学生退学的会议纪要及学生情况说明。
不满22学分学生名单可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预警处理结果”功能查询并核实确定,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20日